国际直接投资亦称“对外直接投资”。一国投资者为实现持久利益而对本国之外的企业进行投资,并对该国外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影响和控制的经济活动。既包括上述两个经济实体之间的初次交易,也包括它们之间以及所有附属企业之间的后续交易。由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权通常受股权比例的影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议以拥有国外企业10%的股权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最低标准,不过,有些国家以其他证据而非股权比例来认定对外国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影响。在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中,对外直接投资指中国企业、团体等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投资,并以控制国(境)外企业的经营管押权为核心的经济活动。
投资介绍
国际直接与间接投资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为了在国外投资获得长期的投资效益,并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而进行的在国外直接建立企业或公司的投资活动。
分类
(一)从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向是否一致看,可分为三种类型:
1、横向型投资:同样或相似的产品,一般运用于机械制造业、食品加工业
2、垂直型投资:可是同一行业的不同程序的产品。多见汽车、电子行业;可是不同的行业有关联的产品,多见资源开采,加工行业。
3、混合型投资 :生产完全不同产品,目前只有少数巨型跨国公司采取这种方式。
(二)从投资者是否新投资创办企业的角度,可分为:
1、创办新企业:又称绿地投资,分两种方式,独资、合资
2、控制外国企业股权两种形式,外国投资者通过一定程序,渠道,购买东道国企业的股票达到一定比例,从而通过控制的权利。
(三)从投资者对外投资的参与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独资企业三种形式
主要特点
国际直接投资与其他投资相比,具有实体性、控制性、渗透性和跨国性的重要特点。
具体表现在:
(1)国际直接投资是长期资本流动的一种主要形式,它不同于短期资本流动,它要求投资主体必须在国外拥有企业实体,直接从事各类经营活动。
(2)国际直接投资表现为资本的国际转移和拥有经营权的资本国际流动两种形态,即有货币投资形式又有实物投资形式。
(3)国际直接投资是取得对企业经营的控制权,不同于间接投资,他通过参与、控制企业经营权获得利益。当代的国际直接投资又有以下几个特点:规模日益扩大、由单向流动变为对向流动、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日趋活跃、区域内相互投资日趋扩大、国际直接投资部门结构的重大变化、跨国并购成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形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