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的主要职能
期货交易所的主要职能是:
提供交易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制定并实施交易所相关规则;
设计期货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组织和监督期货交易;
监控市场风险;
保证期货合约的履行;
发布市场信息;
监管会员的交易行为;
监管制定的交割仓库。
期货交易所的组织结构
期货交易所按照其组织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类型。两者都是采用会员制度,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非营利性的,而后者是以营利为目的。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组织结构是由会员大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和业务管理部门四部分构成。其中会员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专业委员会职责由理事会确定,并对理事会负责。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交易所的各项日常工作。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组织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机构四部分构成。其各部分构成和相互制衡关系与一般的公司企业的治理结构类似。
期货交易所对于期货交易的正常开展起到的作用
(1)统一制订期货合约,将期货合约的条款统一化和标准化,使期货市场具有高度流动性,提高了市场效率。
(2)为期货交易制定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并保证和监督这些制度、规则的实施,最大限度地规范交易行为。
(3)监督、管理交易所内进行的交易活动,调解交易纠纷,包括交易者之间的纠纷、客户同经纪人或经纪公司之间的纠纷等,并提供仲裁程序和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4)为交易双方提供履约及财务方面的担保。期货交易中的买方和卖方都是以期货交易所为对手的,不必考虑真正的成交对手是谁。这是由于期货交易机制要求交易所作为“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承担最终履约责任,从而大大降低了期货交易中的信用风险。
(5)提供信息服务,及时把场内所形成的期货价格公布于众,增加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6)为期货交易提供结算、交割服务,如向会员追缴和清退保证金、收取交割货款和提货单(仓单)等。
(7)为期货交易提供一个专门的、有组织的场所和各种方便多样的设施,如先进的通讯设备等。
世界主要期货交易所
目前全世界约有50余家期货交易所,其中大部分分布在美国和欧洲。我国期货交易所的发展经历了从迅速扩张到清理整顿到规范发展的曲折道路。在1995年,全国建立了15家期货交易所,分布于北京、上海、郑州、大连、苏州、深圳等地。1998年开始对期货市场进行清理和整顿之后,对15家期货交易所进行了撤销合并。目前有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三家期货交易所。三家交易所中,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期货交易量已经仅次于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位居世界第二,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麦期货合约交易也十分活跃,成为我国期货市场交易的主力品种。
我国期货交易所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为稳定市场供求关系、减缓价格波动、资源优化配置和维护国民经济秩序做出了巨大贡献。
全球主要期货交易所一览表
续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