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
1、具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基础。
2、票面所标示的货币一定是可兑换货币。
3、是一国外汇资财,能用以偿还国际债券。
类型:
1、汇票(Bill of Exchange or Draft),是由发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对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汇票通常由债权人开立,如出口商、债权银行等。
2、本票(Promissory Note),是由发票人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签发的保证在指定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这里发票人一般是债务人。
3、支票(Cheque or Check),是由发票人向收款人签发的委托银行见票后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4、信用卡(Credit Card),是信用机构对具有一定信用的顾客提供的一种赋予信用的卡片。目前国际上较流行的信用卡有美洲银行卡、万事达卡和运通卡等。上述支付凭证,可以是银行签发的,也可以是当事人(即银行的顾客)签发的。对于银行签发的支付凭证,可以视为绝对付款的保证,因为银行所签发的支付凭证,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遭退票,则表明该银行已丧失移动国际资金的媒介人的信用,从而无法维持其在国内及国际的地位。对于银行以外的人签发的支付凭证,则并非是绝对付款的保证:有时可能遭到拒付,如私人开出的“空头支票”就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