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境外实体的资产、负债和营业应使用自身的功能性货币计量。对于一个在特定国家中经营相对地自给自足的经济实体而言,功能性货币一般就是这个国家的货币。但是,一个国外实体的功能性货币不一定就是该实体所在国的货币。例如,国外附属公司是母公司的直接组成或延伸部分,则母公司的货币一般就是国外附属公司的功能性货币。
概念解析
功能性货币是指企业主张的经营环境中所使用的货币。功能性货币以外的货币均为外币。
判断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1年颁布的第52号准则公告《外币换算》中,为判断境外实体的功能性货币提供了除现金流量之外的指南:
1、境外实体产品的销售价格由其经营所在地的竞争或当地政府法规决定,而不是由短期汇率变动或世界市场来决定。这表明境外实体的经营所在地货币是功能性货币。
2、其销售市场主要在母公司的所在国,或其销售合同以母公司的货币计价结算,那么母公司的货币就是境外实体的功能性货币。
3、工资和材料等费用是以境外实体所在地的货币支付的,这说明当地的货币就是境外实体的功能性货币。
4、若境外实体的筹资主要是当地货币,而经营中所产生的现金又足以清偿现有的和预期的债务,这可表明当地货币是境外实体的功能性货币。
5、母公司与境外实体间存在着大量的内部交易,这表明母公司的货币是功能性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还认为,企业管理部门在决定功能性货币方面处于最有利的位置,在权衡各种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后,自行决定功能性货币,因而功能性货币的确定又取决于管理部门的判断。功能性货币的概念修正了会计上传统的外币概念,外币成了功能性货币之外的货币,而不是所在国货币之外的货币。
企业应学习
国际性企业因应与国际会计准则(IFRS)接轨,首次适用时,其中IAS 21号公报规定要以「功能性货币」列帐。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郭绍彬指出,在以新台币列帐,及美元为功能性货币的情况下,不仅汇率产生变动,也将影响企业成本结转、避险策略及所得税评估等的改变,企业集团宜尽速成立,并训练功能性货币专案小组作为因应。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公布的IAS 21公报,主要是在规范「汇率变动的影响」。其重要的概念是,判断企业功能性货币时,应着重在决定价格的经济环境,而不是交易的计价货币。
郭绍彬指出,功能性货币是依事实决定,而不是任意选择。同时,IFRS并没有「集团」功能性货币的概念,外币交易则应依交易日汇率换算至企业个体的功能性货币。
IAS 21规定,企业应将换算差异,也就是汇兑损益,认列为综合净利的项目。 在IAS 21下功能性货币既然是决定企业营运活动价格所处经济环境的货币,而不是交易计价的货币,那么企业财会人员,如何认定在母公司旗下在本国或国外其它子公司,其个体企业的功能性货币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