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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 债务融资可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两种模式。一般来说,对于预期收益较高,能够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而且经营风险较大,要求融资的风险较低的企业倾向于选择股权融资方式;而对于传统企业,经营风险比较小,预期收益也较小的,一般选择融资成本较小的债务融资方式进行融资。

债务融资的范围

(1)长、短期银行借款  

以向银行有偿借贷,确定归还期限等内容,而实现的临时性融资。一般来讲借款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为短期借款,借款期超过一年以上的为长期借款。  

(2)发行金融债券  

由借款单位提出,经央行批准,由主办银行发行的记名或非记名的金融债券。金融债券的特点是融资成本较低,但申请发行的条件较高,且发行周期较长。  

(3)综合授信管理工作  

它是指银行根据一定的条件,向公司提供各种金融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总称。综合授信一般适用于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基础上,双方的相互支持和合作的过程,通常情况下,企业与银行双方以协议形式,明确双方的授信总额和授信范围,在办理具体的业务时,再订立合同。  

(4)信用证等其他中间金融业务  

信用证一般用于进、出口经济业务较多,施工企业此类金融品种使用较少。  

(5)保函  

保函是指由银行出具并承诺的,确认工程承包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发生的工程赔付保证。保函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工程保修保函、工程预付款等形式。

债务融资的特点

相对于股权融资,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2)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4)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股权融资所得资金属于资本金,不需要还本付息,股东的收益来自于税后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债务融资的比例  

债务融资比例,即资金总量中债务资金的比例对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  

1.提高债务融资比例能够降低企业自由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自由现金流表示的是公司可以自由支配的现金。如果自由现金流丰富,则公司可以偿还债务,回购股票,增加股息支付。当公司产生大量的自由现金流时,经理人从自身价值最大化出,倾向于不分红或少分红,将自由现金流留在公司内使用,经理可以自由支配这些资金用于私人利益,或是进行过度投资,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由此产生代理成本。  

首先,由于对股东的支付会减少经理控制下的资源,因而减少了经理的权利,甚至在企业必须获取资金时,又会受到资本市场的监督,因此经理人倾向于不少红或少分红;其次,当公司内部留有大量自由现金流时.经理可以将自由现金流用于私人利益,这直接增加了经理的效用;再次,企业经营者有将企业扩张到超过最优规模的动机,因为经营者的权利因他们所控制资源的增加而增大,而且与销售增加正相关的经营者的报酬也会相应增加,导致企业进行过度投资。然而,股东的利益在于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回报问题,规模大并不代表效益高。因此,如何让经营者支出现金而不是投资于回报小于资本成本的项目或者浪费在组织的低效率上,这是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原本企业可以通过股票回购或发放股利的形式将现金支付给股东,从而能够降低自由现金流量的代理成本。但是,由于使用未来现金流的控制权留给了经理,经理从自身效应最大化出发,难以保证上述行为的必然实施,也就是说,发放股利或股票回购对经营者的约束是软性的。与此相反,企业向债权人按期还本付息是由法律和合同规定了的硬约束。企业经营者必须在债务到期时,以一定的现金偿还债务本息,否则面临的将是诉讼与破产。负债融资对经营者的这种威胁,促使经理有效地担负支付未来现金流的承诺。因此,因负债而导致还本付息所产生的现金流出可以是红利分配的一个有效替代物,从而更好地降低自由现金流量的代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提高债务融资比例能够优化股权结构  

最早对负债融资的股权结构效应做出分析的是Jensen和Meckling(1976),他们研究表明,在经营者对企业的绝对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增大投资中负债融资的比例将提高经营者股权比例,减少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目标利益的分歧,从而降低股权代理成本。  

如果债权人对公司的约束是硬的,那么在股权分散,法人或管理层持股比例较小的情况下,增加负债融资,一方面能相对提高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和管理者持股比例,增加大股东的监督力度和管理者与股东利益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使债权人特别是大债权人能更好的发挥对大股东,管理层的监督和约束的职能。因此,在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中,负债融资一方面增加了管理层的激励,对约束经营者行为、防止经营者过度投资,降低股权代理成本、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业绩起着积极的治理效应;另一方面,债权人的监督约束了大股东的私利行为,避免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侵害。  

而当股权过于集中时,大股东利用手中的控制权通过董事会中的绝对多数来直接控制经营者。此时,经营者为了保住自己的职位,往往会迎合大股东一起来侵占债权人、其他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利益。大股东的股权集中优势越明显,这种可能性就越大。此时外部融资的困难将会加大。因为当债权人和其他中小股东事先预料到大股东这种利益侵占行为时,要么就拒绝融资,要么就要求提高投资收益。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如果外部负债融资不能到位,这种负债的监督和约束功能将无从发挥,从而影响公司治理效率。  

3 提高债务融资比例可以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  

经营者与所有者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即经营者更倾向于不冒风险,因为他们的财富同公司正常运转相联系。就公司所有者而言,他们更关注股市的系统性风险对公司股价的影响,因为对于一个分散化投资者来讲,这种风散化的投资组合策略已大大降低了行业或单个企业所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相反,经营者却无法有效地分散化风险。对于他们来说,其拥有财富的大部分都同其所在公司的绩效有关。他们的工资收入、股票期权及人力资本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公司的正常运转。而当公司出现问题时,经营者的财富很难在公司问转移。从这一点上讲,他们所遭遇的风险更像是一个债权人的风险而非股东的风险。增加上市公司的负债资本比率,提高了流动性风险和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提高了经营者不当决策的成本,即债务可作为一种担保机制。

债务融资的类型结构  

债务融资类型结构,即不同来源的债务比例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企业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商业信用、银行信贷、企业债券、租赁等。不同类型的债务对于约束代理成本各有其特点而多样化的债务类型结构有助于债务之间的相互配合并实现债务代理成本的降低。  

1.银行信贷  

银行信贷是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债务资金来源,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也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对企业进行干涉和对债权资产进行保护。但银行信贷在控制代理成本方面同样存在缺陷:流动性低,一旦投入企业则被“套牢”;信贷资产缺乏由充分竞争产生的市场价格,不能及时对企业实际价值的变动做出反应;面临较大的道德风险,尤其是必须经常面对借款人发生将银行借款挪作他用或改变投资方向,以及其他转移、隐匿企业资产的行为。债务人的道德风险由于银行不能对其债权资产及时准确地做出价值评估而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2.企业债券  

债券融资在约束债务代理成本方而具有银行信贷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首先,企业债券通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投资者可以随时予以出售转让。这就为债权投资人提供了充分的流动性 可以降低投资的“套牢”效应,也即是降低了投资的专用性。在这种条件下,债权人对权利的保护不再是必须通过积极的参与治理或监督,还可以通过”一走了之”的方式。显然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冲突被分散化了(至少从特定债权投资者的角度来说是如此),债权的代理成本相应降低。这与股票的流通能带来股权资金的相对低成本使用是类似的道理。  

其次,债券对债权融资代理成本的约束还通过“信号显示”得以实现。由于债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其价格能对债券价值的变化做出及时的反应,并且,债券的价格变动还将反映出企业整体债权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变化。企业债券实际上起到了一个”显示器”的作用。可以使债权人及时发现债权价值的变动。尤其是在发生不利变动时迅速采取行动来降低损失。显然。债券的这种作用有利于控制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冲突——在冲突刚开始时就及时发出信号,引起债权人的重视并采取适当行动,从而防止冲突扩大或升级。银行对贷款的质量评估也可以起到类似作用,但由市场来对企业债务定价,不仅成本要低得多,而且准确性和及时性要高得多。债券的这种信号显示作用是其他债权融资方式所没有的。当然,与银行信贷相比,债券融资亦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债权人比较分散,集体行动的成本较高,而且债券投资者较大众化,未必是专业机构。这些特点显然不利于债券投资者约束债权的代理成本。  

3.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期限较短的一类负债,而且一般是与特定的交易行为相联系,风险在事前基本上就能被“锁定” 所以它的代理成本较低。但是,由于商业信用比较分散,单笔交易的额度一般较小,债权人对企业的影响很弱,大多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即使企业出现滥用商业信用资金的行为,债权人也很难干涉。  

4.租赁融资  

租赁融资作为一种债务融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会产生资产替代问题,因为租赁品的选择必须经过债权人(租赁公司)审查,而且是由债权人实施具体的购买行为,再交付到企业手中。而且,在债务清偿之前,债权人始终拥有租赁品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对企业可能的资产转移或隐匿行为都能产生较强的约束。从这个角度来看,租赁融资的代理成本较之其他方式的债权融资显然要低得多。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发现,各种债权融资方式在克服代理成本方面均具有各自的优势与不足。因此在债权融资中应实现各种融资方式之间的取长补短 将各种具体的债权资金搭配使用、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理成本。而在所有可能的债权融资方式中,银行借贷与发行债券无疑是两种最为重要的债权融资方式,银行贷款与债券不仅具有替代性,更重要的是它们具有相当程度的互补性。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参与公司治理与监督方而具有显著优势,而债券则可以及时发出信号为债权人的行动提供依据,因此在实践中应该主要通过它们之间的合理搭配来实现代理成本的降低。

债务融资对经理人的约束

债务融资对经理人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公司的债务融资会降低公司投资能力,控制其无限的投资冲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当公司有较多经营盈余时,股东一般希望能将盈余资金以股息的形式返还,而经理人一般愿意用来投资。即便在投资机会较少时,经理人也希望去兼并和收购扩张,以增加自己的控制权。但从股东的角度看,这种支出是低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债务负担,债务支出减少了公司的现金流量,从而降低了经理人从事无效投资的选择空间。  (2)债务约束加重了公司破产的可能。在有些情况下,让公司破产可能更有利于投资者的利益。但经营者一般不愿意让公司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存在硬的债务约束,债权人就可以依照破产法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3)债务融资限制公司在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与公司的行业特征有关。一般说来,处于新兴产业的公司的债务比已经处于成熟行业中的公司低,因为成熟行业的投资机会相对较少,这些公司在长期经营中又积累了较多的盈余资金,负债在限制公司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比较弱。而对那些处于新兴行业中的公司来说,其价值主要在于未来的增长机会,近期内可能没有足够的当期收益来还本付息,在限制公司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较强。  (4)债权人很容易观察到公司过去偿还贷款的记录。公司偿还贷款的记录越好,公司进一步获得贷款的成本就越低。这就鼓励了公司良好经营和保持较好的还款记录。  总之,债务会迫使经理将企业现金的收入及时分配给投资者而不是自己挥霍;债务还 一会迫使经理们出售不良资产及限制经理进行无效但能增加其权力的投资;当债务人无力偿债或企业需要融资以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就会根据债务合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从而有助于提示企业的信息并更好地约束和监督经理。

债务性融资的方式

从现有的融资渠道看,债务性融资主要包括三种方式:银行贷款融资、民间借贷和发行债券融资。  

1.银行贷款融资  

从银行借款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表明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供应有98.7%来自银行贷款。从贷款方式来看,银行贷款可以分为三类。  

(1)信用贷款方式,指单凭借款人的信用,无需提供担保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没有现实的经济保证,贷款的偿还保证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诺基础上,因而,贷款风险较大。  

(2)担保贷款方式,指借款人或保证人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质押),或凭保证人的信用承诺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具有现实的经济保证,贷款的偿还建立在抵押(质押)物及保证人的信用承诺基础上。  

(3)贴现贷款方式,指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中,银行直接贷款给持票人,间接贷款给付款人,贷款的偿还保证建立在票据到期付款人能够足额付款的基础上。  

总体上看,银行贷款方式对于创业者来说门槛较高。出于资金安全考虑,银行往往在贷款评估时非常严格。因为借款对企业获得的利润没有要求权,只是要求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因此银行往往更追求资金的安全性。实力雄厚、收益或现金流稳定的企业是银行欢迎的贷款对象。对于创业者来说,由于经营风险较高,银行一般不愿冒太大的风险借款,即使企业可能未来拥有非常强劲的成长趋势。不仅如此,银行在向创业者提供贷款时往往要求创业者必须提供抵押或担保,贷款发放额度也要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这些抵押方式都提高了创业者融资的门槛。同时,出于对资金安全的考虑,银行往往会监督资金的使用,它不允许企业将资金投入到那些高风险的项目中去,因此,即使成功贷款的企业在资金使用方面也常常感到掣肘。  

因为这些特点,对于新创企业来说,通过银行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对于准备创立或刚刚创立的企业而言。  

2.民间借贷  

在债务类融资方式中,民间借贷是一种相当古老的借贷方式。近几年来,随着银行储蓄利率的下调和储蓄利息税的开征,民间借贷在很多地方又活跃起来。由于将资金存储在银行的收益不高,那么将资金转借给他人开办企业或者从事商业贸易活动,则更能够获得较高的资金收益。从发达的浙江到落后的甘肃,从福建到新疆,民间借贷按照最原始的市场原则形成自己的价格。  

从法律意义上讲,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因此,民间借贷的资金往往来源于个人自有的闲散资金,这一特定来源决定了民间借贷具有自由性和广泛性的特征,民间借贷的双方可以自由协议资金借贷和偿还方式。民间借贷的方式主要有口头协议、打借条的信用借贷和第三人担保或财产抵押的担保借贷两种方式。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逐步增强,民间借贷也正朝着成熟、规范的方向发展。 在民间借贷市场上,供求是借贷利率的决定要素。在经济发达的江浙,民间借贷因资金充裕而尤为活跃;而在经济落后的内陆省区,资金供给不足使借贷利率趋高。在资金面吃紧的时候,尤其是在央行接连提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后,民间借贷利率也随着公开市场利率上涨。当然,在民间借贷市场中,借贷人的亲疏远近、投资方向的风险大小也对利率的高低有影响。  

民间借贷对于创业者短期困难的解决有很大帮助。民间借贷手续灵活、方便,利率通过协商决定,借贷双方都能接受,因此民间借贷对于资金供给方与需求方都有好处。但是另一方面,民间借贷的风险非常大,这主要是因为它的不规范性所引起的。在借贷时,如果是找亲戚朋友借钱,往往缺少一份正式、规范的借贷合同,这样,一旦借贷双方出现问题,很容易造成纠纷,难以保证双方的利益。  

3.发行债券融资  

在债务性融资方面还有一种方式是发行债券融资。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资。在发行债券融资方式中,企业需要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其融资的效果与企业的资信程度密切相关。显然,在各类债券中,政府债券的资信度通常最高,也最容易融得资金,大企业、大金融机构也具有较高的资信度,而刚刚创立的中小企业的资信度一般较差。  

因此,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中小企业或者新创企业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操作空间较小,往往是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大金融机构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同时也应当看到,随着政策的逐步放开和调整,企业债务市场也会逐渐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创业者也应当做好准备,积极面对未来可能的融资机遇。

债务性融资的好处

债务性融资具有以下好处:  

第一,有减税的作用。按照现行所得税法规规定,债务筹资的成本可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使企业少缴纳所得税;另外,发行长期债券筹集的资金所支付的利息,允许在税前列支,可以增加公司的股东利益。  

第二,提高负债率,还会激励管理人员努力工作。企业只有经营业绩好的时候,利润才会大幅上升;如果经营状况差,企业的损失也会成倍增大。所以举债会激励管理人员加倍努力,创造更好的经营业绩。  

第三,当企业经营业绩较好时,实行股票回购,也就是减少权益资本,一般会相应地增加负债率,但它能产生积极的市场信息——本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而且增加了公司税后利润及股东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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