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施工管理费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检验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计提的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经常修理费、租赁费以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费用,至于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辅助生产单位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和发生的经常修理费等,则应分别计入施工机械使用费和辅助生产产品(或劳务)成本。施工企业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和大修理基金分类提存率,按期计提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并计入当期灼“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经常修理费可按本期的实际发生数计列。支付应列作施工管理费的固定资产租赁费,可根据受益期限的长短,一次或分次计入本期的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
固定资产使用费的原理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不断损耗而转移到科研生产产品成本中的那部分以货币表现的价值。
固定资产使用费汁入科研课题成本的过程,就其实质来讲,是固定资产在科研、试制过程中价值的转移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科研单位的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固定资金,由于损耗而减少.而流动资金由于科研生产产品价值的形成而增加(表现为产成品、在产品、科研课题或科技成果)。随着科技成果的转让和推广,科研产品的销售,科研课题的移交,而计入科研课题成本中的固定资产使用费,也得到相应的补偿。将转移到科研成果和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事先提出来,形成了设备仪器使用费。设备仪器使用费是科研单位固定资产更新的部分资金来源,列入专项拨款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的计提
为了保障固定资产的不断更新,使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得到补偿,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科研生产经费的承受能力,采用按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费率计提使用费的方法。固定资产年计提率一般按设备仪器原值的5—7%计提;计入国防科研试制费中的固定资产使用费,年计提率只能按通用设备仪器原值(只限于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3%计提。其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年使用费=设备仪器原值X年使用费计提率各单位在计提固定资产使用费时,作会计分录借记“固定资产基金”;贷记“设备仪器使用费”。同时借记“科研生产费支出”;贷记“科研银行存款”。预算外资金收到转来存款时,借记“其它银行存款”;贷记“专项拨款——设备仪器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