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调拨统计的任务
出口商品调拨统计的任务,就是如实地反映对外贸易出口商品的调拨情况,及时地指导业务。保证国家出口计划的完成和超额完成。
出口商品调拨统计原则
按以下原则进行统计:
1.出口商品调出:在出口商品调出启运后,根据本单位业务部门填写的“调出商品通知单”,按实际调出商品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价格、金额及{时间进行统计。
2.出口商品调入:在出口商品调进到达后,根据业务部门填写的“调入商品通知单”,按实际收到商品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价格、金额及调入日期进行统计。
3.调拨在途商品:指调出方商品已启运,调入方尚未收到的在运输途中的商品。对于调拨在途商品,应由调入方进行统计。其方法是,当调入方接到调出方的调出商品通知单后,应将这部分商品作调入在途商品统计,并计入其库存。当实际收到商品后,再作调入商品统计,同时冲减原调入在途出口商品数字。 4.跨省收购商品:凡是按调拨关系处理的,应由跨省(区)、市收购商品的外贸单位,在商品收购后,立即通知当地外贸单位,由生产商品的省(区)、市作收购统计;而跨他省(区)、市收购的省(区)、市外贸单位作调入统计,并列入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