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物量指数的计算方法
计算进出口物量指数,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采用基期进出口商品的单位价格作为权数,另一种是采用计算期进出口商品的单位价格作为权数。现分述如下:
出口物量指数:
这个指数的意义就是假定1984年出口的各种商品价格和1983年一样,则1984年的出口数量比1983年增长了33.89%,增加了526,135万元。其计算表,请见下表1:
1984年我国10种出口商品的物量指数计算表
(按拉斯拜尔公式计算,以1983年为100)
表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计算进出口物量指数时,除了可以用基期价格加权以外,还可以用计算期价格加权:
出口物量指数:
这个指数的意义就是假定计算期和基期的出口商品都是按1984年的价格计算,1984年的出口数量比1983年增长了32.77%,增加了573,223万元。其计算请见表2:
1984年我国10种出口商品的物量指数计算表
(按派氏公式计算,以1983年为100)
表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