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租赁( international letting and hiring)指通过租赁进口使用国外设备,作为利用的外资,统计该设备的价值而非租赁该设备所付出的租赁租赁费。
指位于不同国家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约定期间内将出租财产交承租人有偿使用的租赁关系。国际租赁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客体一般为价值较高的动产或不动产,如工厂的成套设备、建筑设备、采矿设备、炼油钻井设备、轮船、码头港口设备以及飞机、机场等。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以某一特定物租与他方并收取租金;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享有对该物的使用权与收益权。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将该物返还出租人,或根据双方约定,将该物转归承租人所有,或由承租人以低价收购,或由承租人支付较低的租金继续租赁。这种租赁关系属于债权关系,也具有某些物权性质,如有第三人(包括财产的所有人)侵害承租人使用权时,承租人有权依一定程序申请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