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支出(PCE)包括个人购买商品和劳务两方面的支出,是衡量居民消费支出的重要指标。
生产者物价指数是衡量工业企业产品出厂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指数,是反映某一时期生产领域价格变动情况的重要经济指标,也是制定有关经济政策和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
金融外汇(Financial foreign exchange)是指以某种金融资产形态表现的外汇。例如银行同业间买卖的外汇,它并非来自或用于贸易活动,而是管理各种货币头寸过程中的金融资产;又如国家间资本转移的外汇,其无论是间接投资还是直接投资,都以某国货币表示的金融资产形态出现。
空头跨式组合(Short Straddle)是指同时卖出虚值看涨期权和虚值看跌期权的策略,即卖出某看涨期权,同时再卖出履约价比前者低的看跌期权。
黄金期权合同是指规定按事先商定的价格、期限买卖数量标准化的黄金的权利。 黄金期权合同也同其他商品和金融工具的期权合同一样,分为看涨黄金期权和看跌黄金期权。看涨期权的买者交付一定数量的期权费,获得在有效期内按商定价格买入数量标准化的黄金权利,卖者收取了期权费必须承担满足买者需求,随时按商品价格卖出数量标准化的黄金的义务。看跌期权的买者交付一定数量的期权费,获得了在有效期内按商定价格卖出数量标准化的黄金权利,卖出者收取期权费,必须承担买者要求随时按约定价格买入数量标准化的黄金的义务。 黄金期权交易是最近10 年来出现的一种黄金交易。最早开办黄金期权交易是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交易所,1981 年4 月开始公开交易。期权以美元计价,黄金的成色为99%的10 盎司黄金合同,一年可买卖四期。之后,加拿大的温尼伯交易所引进黄金期权交易。后来,英国、瑞士、美国都开始经营黄金或其他某些贵金属的期权交易。
离岸外汇买卖是指对在商业银行有离岸账户的客户提供的外汇买卖服务,业务品种一般包括外汇买卖、远期外汇买卖、超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买卖和外汇期权买卖等。离岸外汇买卖交易币种为各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单笔交易金额通常不得低于等值5万美元,各家银行可根据交易需要具体确定最低交易限额。
期货商品是指期货合约中所载的商品。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
逆汇(adverse exchange)即托收方式、出票法,是指由收款人(债权人)出票,通过银行委托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汇票上所列款项的一种支付方式。由于这种方式的资金流向与信用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就称之为“逆汇”。 逆汇是国际贸易支付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方式。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签定合同后,由出口商发出商品、开立汇票、向进口商收取货款。 对外汇银行来说,在逆汇方式下,客户向银行卖出汇票,等于银行付出本币,买进外汇。外汇银行接受收款人的托收委托后,就应通知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按照当日汇率向付款人收取一定金额的外币并归入其开在国外银行的外汇账产上。其结果,该银行国内本币存款账户余额减少了,而在其外币存款账户上却增加了相应的外币金额。
期换合约是指合约双方在未来按照事先约定的规则互换现金流的一种协议。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从自己收取的会员交易手续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做为确保交易所担保履约的备付金的制度。 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的设立,是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而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的风险带来的亏损。交易所不但要从交易手续费中提取风险准备金,而且要针对股指期货的特殊风险建立由会员缴纳的股指期货特别风险准备金。股指期货特别风险准备金只能用于为维护股指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能挪作他用。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应遵循事先规定的法定程序,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
避险交易是指通过买卖期货合约而抵消存在于现货市场中价格风险的交易。
1966年美国经济学家惠伦(Whalen)将利率因素引入预防性货币需求分析,得出“立方根定律”或惠伦模型,论证了预防性货币需求受利率影响的观点,从而修正了凯恩斯关于预防性货币需求对利率不敏感的观点。